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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果业办公室关于灵台县2023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结果公示

来源: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丽霞 发布日期: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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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我县2023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实施工作,根据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3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林规函〔2023〕83号)要求,我办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3年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林规函〔2023〕148号)和《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71号)相关规定,于2023年3月20-29日对申报2023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的16家单位项目申报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核,对项目计划建设任务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2023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灵台县果业办公室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核实有关情况。

附件:灵台县2023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xlsx

公示期限:2023年3月29日—2021年4月6日

监督电话:0933—3621066

灵台县果业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