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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公告

来源: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曹亚鹏 发布日期: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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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技能中国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县人社局根据2023年目标任务和省市文件要求,鼓励各类企业报名自主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县人社局根据培训情况给予企业培训补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县内各类企业、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包括餐饮、建筑、制造、加工、运输等行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在职职工。

二、补助标准

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

1.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参加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企业每人15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2.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三、企业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企业于3月7日-3月28日内携带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企业职工培训报名申请表》及《企业职工培训人员花名册》),在县人社局就业中心(505)室报名。

联系人:朱文博   联系电话:0933-3622306

附 件:1.企业职工培训报名申请表.jpg

2.  企业职工培训人员花名册.jpg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