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拨付灵台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补贴资金的公示

来源: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曹红远 发布日期:2023-11-16
分享到:

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灵农领办发〔2023〕10号)和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灵财通字〔2023〕118号)文件要求,经乡镇审核上报、县人社局会议研究,拟使用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395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每人500元/月的标准,拨付2023年11-12月份岗位补贴资金39.5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5日,共10天。

监督电话:0933-3621616、3621529

附件:灵台县2023年11-12月份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表.docx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