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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期本金还款及延期偿还申请事项的公告

来源: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曹红远 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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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已毕业的助学贷款学生:

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还款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支持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借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借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助学贷款到期本金,可选择正常按期还款,也可自主申请延期1年偿还。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到期本金还款

(一)还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

(二)还款方式:

1.现场还款:学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还款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持银行储蓄卡到所在乡镇学区(中心小学院内)、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教育局窗口或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POS机还款,同时也支持微信、支付宝用POS机扫码还款,不支持信用卡和现金还款。

2.云闪付APP自助还款:手机下载安装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进入小程序;点击【在线还款】进入贷款信息查询流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输入学生身份证号信息,点击【查询】,可通过“手动输入”、“一键授权”、“历史记录”中任意一种方式查询账单;查询结果页面查看当前可还款总额,点击【立即还款】;在云闪付支付控件选择付款卡,点击【确认付款】,并输入云闪付交易密码完成付款。

3.支付宝还款:支付宝App上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并“关注”,点“在线还款”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合同支付宝账号(其他账号无效)和学生身份证号,点击“查询还款信息”,然后按照提示进行还款操作进行足额充值,12月20日由国家开发银行自动扣款。
    二、本金延期偿还
    1.本金延期偿还对象:本年度有到期本金要还的已毕业借款学生。按贷款合同期限长短,一般毕业3-5年后会有到期本金偿还,借款学生可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入“本金延期”页面查看。
    2.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时间:有本金延期偿还需求的借款学生,应于2023年12月17日前完成申请,以免过期无法申请。
    3.申请延期方式:借款学生自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无需县级资助中心审批,即日生效。
    三、到期本金和还款账号查询

(一)应还本金查询 

1.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在“我的贷款”中每一笔合同信息下面的“近期应还”处查看,所有合同“本金”之和即为贷款学生本年应还本金总额。 

2.联系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帮助查询。 

(二)还款账号查询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查询(https://sls.cdb.com.cn)。

2.合同查阅:详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第二条”开立账户。

3.联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询。

四、注意事项

1.为了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贷款人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自己及共同借款人的最新联系电话号码,方便银行、县资助中心联系或发送短信通知。

2.12月20日为银行自动扣款结账时间。凡12月20日前未及时、足额还款的学生,将被银行系统默认为贷款合同违约逾期,并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 

3.逾期学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将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会直接限制违约学生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政府相关部门和银行将会通过新闻媒体和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等网络信息渠道公布违约人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违约学生的情况,向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通知违约家长的情况。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死亡、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家庭遭受重大变故尚未结清合同的贷款学生,家长或共同借款人应及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还款救助。

5.如在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或者拨打灵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33-3622895 。

灵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