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甘发〔2018〕32号)、《中共平凉市委 平 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平发〔2019〕5号)、《中共灵台县委 灵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灵发〔2019〕5号)、《灵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灵农领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对皇甫谧文化园中药材种植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现将绩效目标自评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灵台县皇甫谧文化园管理所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核实有关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0933-3651496
灵台县皇甫谧文化园管理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