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31号)文件精神,经后台数据比对、经办机构核查,灵台县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企业符合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表:灵台县2023年度拟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第一批).xlsx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日起到11月5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3-3621893
通讯地址:灵台县溪河南路253号
邮编:744400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