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有759人逾期未认证,现予以公告。对截止2023年2月15日仍未认证的,按照有关规定从2023年2月份起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待完成认证后恢复并补发暂停发放期间的养老金。对于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去世、服刑、失踪等),家属或原工作单位必须在30日内报告县社保中心。
咨询电话:0933-3621893
附件:灵台县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逾期未认证人员名单.xlsx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法
1.手机认证:为方便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认证,请尽量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者微信扫一扫下图二维码,按照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完成自助认证。
2.现场认证:本县居住退休人员,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认证服务窗口或社区及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进行认证。
3.上门认证: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体,可联系社区或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上门开展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