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灵台县皇甫谧针灸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灵台县皇甫谧针灸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现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公示内容
《灵台县皇甫谧针灸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三、意见建议反映方式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细则》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灵台县文化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933-3605582
灵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