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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关于灵台县2024年龙头企业培育项目完成情况及绩效自评情况的公告

来源: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杨 发布日期: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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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灵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灵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灵农领办发〔2023〕97号)文件通知,下达灵台县2024年龙头企业培育项目40万元。根据《灵台县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措施(试行)》第一条第3项,对肉牛养殖场静态存栏达到500头以上的,每年给予10万元实物扶持;300头以上500头以下的,每年给予5万元实物扶持,所需物资由县畜牧兽医中心公开招标采购。

经养殖企业自主申报,县畜牧兽医中心验收核实,投资40万元,采购繁殖牛羊精料补充料2000袋,肉牛育肥期精饲料补充料袋750袋,对符合条件的灵台县昊康农牧业有限公司发放肉牛育肥期精饲料补充料688袋、灵台县康庄牧业有限公司发放繁殖牛羊精料补充料688袋、灵台县绿源红牛繁育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繁殖牛羊精料补充料688袋、灵台县百誉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繁殖牛羊精料补充料344袋、灵台县盛丰农牧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繁殖牛羊精料补充料280袋及肉牛育肥期精料补充料64袋。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现将完成情况予以公告,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日-2024年5月12日

联系电话:0933-3621636

地址: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财政街1号)

附件:灵台县2024年龙头企业培育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

2024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