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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灵台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来源: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熊瑛 发布日期: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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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简称:人影作业)也叫防雹增雨作业,是一项利国利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多年来在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灵台县人影作业是利用高炮、火箭发射系统向天空发射碘化银炮弹(简称:人雨弹)、火箭弹达到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的目的。为确保人影作业安全,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4月15日至9月15日为防汛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防雹主要时段,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全县高炮作业点均可能进行人工防雹作业。

二、1-5月和10-12月为非汛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增雨(雪)时段,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全县高炮、火箭作业点均可能开展增雨(雪)作业。

三、作业范围为全县所有人影作业点,作业射程为作业点周边10公里范围,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弹丸和未完全爆炸弹丸碎片。

四、作业采用的工具为“37”高炮、WR-98火箭,高炮(火箭)作业应在规定的射角范围内避开人群稠密区,作业时炮位周围50米不得围观,以免弹壳飞溅伤人。

五、若发现未爆炸的人雨弹或火箭弹弹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政府或派出所处理,或与当地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的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37”高炮、WR-98火箭防雹增雨是对空射击作业,涉及军事和航空安全,任何单位无论任何情况未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严禁实施人影作业。

七、因我县地形复杂,在高炮无法实施作业的区域,有可能出现局地冰雹灾害,敬请广大群众理解。

八、若因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所)和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九、本公告请当地政府大力宣传,干部群众相互转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安全无事故。

灵台县人影办联系电话:0933-5932282。

特此公告

灵台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