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药饲屠发〔2025〕2号)要求,下达灵台县2025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305万元。县畜牧兽医中心结合全县草畜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灵台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预期效益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现将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4日
联系电话:0933-362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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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