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1-21 发布日期: 2026-01-21
发布机构: 灵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县城市社区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制作发布《县城市社区202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 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 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5 年,县城市社区在灵 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3 条,其中更新机构 职能信息 1 条、预算决算信息 2 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信息17 条、保障救助信息 19 条、居务公开信息 14 条。在“灵台社 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惠民政策、安全生产、防范电信诈 骗等各类动态信息 628 条。转办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1 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 不断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5 年未收到 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 协调机制,按照《灵台县 2025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范发布 各类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务预决算年报等重要信 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管委会机关便民服务 大厅和 7 个社区便民服务站对社区权责清单、居民办理事项、办 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投诉监督等内容、流程进行全方 位的公开。规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定期对各社区党务、居务、 财务进行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覆盖面,增强公开透明度,提高 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便捷性。在各社区设立了热点民 生政策解读及信息查阅点,为社区居民提供政策解读及信息查阅— 2 —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 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全面。二是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知识培训,切实提 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认真回应关切。 对于群众在网站、电话等渠道反映的咨询、投诉类信息,能及时 回复,按时办结,未出现群众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情况,增强 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还存在政 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 需要改进提高等问题。下一步,县城市社区将按照《条例》和省、 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政府信 息公开平台为依托,依据“主动服务、便民快捷”原则,推动社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精准优化公开内容,进一 步梳理规范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聚焦高频服务、重点工作,提升 信息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公开内容“接地气、合民心”。二是深化政策解读质效,丰富解读形式,采用案例分析、图文图解、 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同步发布政策文件与解读内容, 提升政策可读性和易懂性。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社区阵地宣 传、网格入户讲解等方式,增进干部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营造“主动公开、积极参与、自觉监督”的良好氛围,推动政务 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 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