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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6-01-20 | 发布日期: | 2026-01-20 |
| 发布机构: | 龙门乡人民政府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龙门乡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龙门乡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严格对标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优化规范工作流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效能,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绿色美好幸福新龙门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政务支撑。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抓手,主动加强“甘肃·灵台”门户网站龙门乡板块、“龙门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全面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政务信息精准直达群众。2025年全年,通过“甘肃·灵台”门户网站龙门乡板块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28条,具体分类如下:领导之窗栏目2条、机关简介栏目1条、预算决算栏目2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栏目12条、保障救助栏目22条、公共文化服务栏目12条、食品药品监管栏目12条、住房保障栏目12条、乡村振兴栏目13条、涉农补贴栏目15条、村务公开栏目12条;通过“甘肃·灵台”门户网站乡镇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3条;通过“龙门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5条,累计点击阅读量达10.35万次,切实提升了政务信息的传播力和知晓度。畅通群众诉求回应渠道,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5年以来,全乡共收到群众关切留言3条,所有留言受理后,均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开展调查取证、核实情况,通过网站公开答复、电话一对一答复等多种形式妥善办理回复,回复率达100%,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同时,规范高效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类投诉件,全年共接办投诉件24件,均按时限高质量办结,办结率达100%,切实将群众诉求落到实处,架起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责任,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为群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经过全面梳理核查,2025年全乡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充分体现了我乡主动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有效满足了群众日常政务信息获取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把信息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严格落实“业务干部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定—县级部门核发”的闭环审核机制,对拟公开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务预决算年报等各类信息,逐字逐句审核把关,严防涉密信息、错误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规范性。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聚焦群众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实行重点公开、精准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覆盖面、增强公开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力,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线上,以“甘肃·灵台”门户网站为核心阵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工作进展等各类政务信息,确保平台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完整;线下,在乡政府驻地及所辖9个村均规范设立政务公开栏,聚焦低保金发放、救灾救济资金发放、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常规业务工作,定期更新公开内容,确保各项政务工作公开、透明、规范,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了解政务信息、监督政务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
(五)强化监督保障。始终坚持把监督保障作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的重要支撑,多措并举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二是深化业务管理,提升工作能力。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员开展知识培训、业务交流,重点围绕信息审核、平台操作、政策解读、诉求回应等核心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实操能力,切实夯实政务公开工作人才基础,推动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开展。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回应群众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群众诉求办理等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对群众通过网站、电话等各类渠道反映的咨询、投诉类信息,坚持快接、快办、快复,确保及时回应、按时办结,2025年未出现群众关于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情况,有效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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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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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以来,尽管我乡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扎实推进、履职尽责,做了大量具体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群众的实际期盼,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理解不够深入,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钻研不深、把握不细,理解不够透彻,影响了工作推进的精准度;二是公开质效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够全面、部分领域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未能完全满足群众多样化、精细化的信息获取需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乡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县级统一部署和要求,聚焦问题短板、狠抓整改提升,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和形式,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推进措施,着力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推动全乡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是持续加大公开力度,筑牢工作根基。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切实转变工作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投入力度,规范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持续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持续规范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质量。严格对照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及相关要求,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全面梳理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梳理、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坚决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应公开早公开”要求。规范优化政府信息、办事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常态化做好内容更新维护,为群众全面、及时、便捷查阅各类政策信息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持续强化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强“龙门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营管理,建立常态化关注、周调度完善的运营机制,积极推进网络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结合我乡政务公开工作实际,2025年度全乡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相关收费事项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