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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1-12 发布日期: 2026-01-12
发布机构: 蒲窝镇人民政府

蒲窝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蒲窝镇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蒲窝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切实提高思认识,统筹安排部署,靠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加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年通过“甘肃·灵台”门户网站蒲窝镇板块发布信息161条,其中预算决算栏目信息2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栏目信息13条、保障救助栏目信息23条、食品药品监管栏目信息12条、公共文化服务栏目信息12条、住房保障栏目信息12条、乡村振兴栏目信息63条、涉农补贴栏目信息12条、村务公开栏目信息12条,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关注的政策问题。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内部办理流程,保障申请渠道畅通高效。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所有上网信息均履行经办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程序。加强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排查力度,严防隐私泄露,杜绝错敏字和公文格式错误。持续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各栏目内容的及时更新与维护。对照上级检查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整改,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与科学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工作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在镇政府驻地及所辖10个村均设有政务公开栏,常态公示低保发放、救灾救济、专项资金使用等群众关切事项,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主抓、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围绕公开范围、内容与形式,建立健全信息审核、保密安全等管理制度,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把发布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在公开内容与形式、制度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仍需提升,对相关政策法规理解不深,导致信息公开滞后、公示内容不全等问题;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加强,工作推进与公众实际需求之间仍有落差;三是工作机制仍需健全,信息公开数量不足、内容单一、渠道有限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完善检查督办、责任追究与公众反馈机制,确保公开工作落地见效,同时规范档案管理,全面提升公开质效。三是着力优化公开内容与形式,围绕群众关切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区分对内对外公开层次,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