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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1-13 发布日期: 2026-01-13
发布机构: 灵台县教育局

灵台县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灵台县教育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全县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以建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丰富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平台,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县教育局在灵台门户网站机关简介、教育信息公开公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双减”及培训机构监管、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履职依据和其他信息7个教育公示模块中,共累计公示教育信息90多条,通过教育微信公众号、“新灵台”APP等网络媒体,共发布教育相关信息900多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未收到有关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锚定教育工作中心任务,严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扎实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健全信息公开内部审核把关机制,对拟发布的每一条信息,均严格落实严谨规范的审核、签发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进一步树立了教育主管部门务实清廉、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每年分春秋两季,及时向全社会公布《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今年以来共完成春秋季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194人次。

(四)平台建设情况。高度重视政民互动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以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核心载体,扎实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与动态更新工作。一方面,系统梳理并对外发布教育概况、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及教育重要政策执行情况等内容;另一方面,建立常态化信息更新机制,推动政务公

开全流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有效提升教育政务的透明度与社会公众的参与积极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考核范畴,健全完善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副局长主抓、4名工作人员办理、各股室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全力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深入;政务公开机制还不够健全,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持续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学习,通过案例解析、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政策要求的理解与把握,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规有序推进。二是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平台,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不断增加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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