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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1-15 发布日期: 2026-01-15
发布机构: 灵台县应急管理局

灵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灵台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力有序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灵台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涉及社会公众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生活相关或社会公众应当知晓的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实行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全公开。根据工作职能,对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对行政处罚等内容全面公开,对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紧盯“七下八上”等自然灾害易发高发关键节点,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切实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按规定时限全面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至目前,政府网站全年公开信息80条,其中,防灾救灾栏目28条,安全生产栏目21条,政策栏目9条,其它信息栏目22条,通过“灵台应急”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5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相关办理,畅通申请渠道,认真做好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2025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全县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编制要求,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编制完善了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落实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保密制度,并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敏感信息、涉密信息都未公开,2025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公开政务信息主要依托“甘肃·灵台”门户网站和“灵台应急”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平台,落实专人运维,严格按照“公开标准目录”及法定公开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并落实整改,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至目前“灵台应急”微信公众号关注达1558人,观看量累计达43210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持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改进措施,明确股室职责和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等措施,切实增强信息报送和发布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系统推进不够有力,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开拓创新不够有力,政务公开工作特色打造、亮点挖掘、总结提炼还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政策发布等领域,运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平台,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关切回应等工作,做实规定动作,做优自选工作,做精特色工作,不断扩大公开的覆盖面,提升公开的时效和实效,切实打好组合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