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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1-20 发布日期: 2026-01-20
发布机构: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通知要求,编制《灵台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要求,聚焦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核心职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智慧公开、精准服务、立体监督”三位一体的政务公开新格局初步形成,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平台,提升公开实效,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自然资源力量。2025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184条,其中,土地征收12条,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示公告26条,城乡规划38条,公示公告及其他信息84条,财政预算决算14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编制更新调整事项目录。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调整更新权责事项清单13项,按照核心业务、公共服务、监管执法三大模块,主动更新机关简介、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工作动态发布等内容,将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规划管控、开发利用、保护修复、执法监督、矿产资源管理、地灾防治8大类业务相关事项内容需公开的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公开方式、依据、时限、主体、责任及渠道等要素,形成系统化目录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信息查询便捷性和获取效率。二是利用“灵台县自然资源之声”微信公众号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及互动交流,做到开门普法,集中民智,提高自然资源管控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全年发布政策文件解读264条,回应社会关切6条。三是持续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新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3项;分批次发布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和测绘地理信息审批结果等信息8条;公示临时用地复垦初步验收结果公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土地征收预公告等相关信息19条,及时公开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第五批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地灾隐患点情况等自然资源统计信息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标准化操作指南,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性和准确性。2025年,我局共收到自然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全部限时办结,无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及“一事一审”原则,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专责人员,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流程,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安全与质量。二是健全已公开信息全周期管理规范,构建“生成—审核—发布—反馈—更新—清理”的闭环管控,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实施季度性政府网站安全巡查机制。三是建立敏感信息智能识别与快速处置机制,有效防范数据汇聚可能引发的泄密风险,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政策规定,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作用,规范信息发布格式。及时更新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财政信息、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城乡规划等重点领域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权威性,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争取平台建设更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2名工作人员办理、站(室)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全力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定期对信公息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设置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本年度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两点不足:一是政策解读仍以传统图文为主,视频解读占比低;二是平台智能化水平待提升。2026年,我局将重点推进政策解读数字化转型,充分运用短视频等融媒体手段提升政策宣贯效果;同时,将进一步靠实领导责任,优化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程序,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