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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11-24 发布日期: 2025-11-24
发布机构: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姜建国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灵各单位:

接县委灵任字〔202595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姜建国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

 

灵台县人民政府

202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