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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6-07-03 | 发布日期: | 2026-07-03 |
| 发布机构: |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灵各单位:
接县委灵任字〔2026〕71号文件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晓乐同志任县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兼)、县数据局局长(兼);
王鹏举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建设项目中心主任职务;
巩鹏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贾转红同志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张军宁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职务;
杨彦东同志县教育局专职督学职务;
于富强同志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灵台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