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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10-31 发布日期: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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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台县2024年政府债券安排计划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4年10月30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灵台县财政局局长  安兴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灵台县2024年政府债券安排计划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查。

一、2024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计划

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4年新增债券额度3100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382万元,专项债券20620万元。对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县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核准的项目安排使用;对于新增一般债券提出安排使用计划,具体安排情况为:

(一)一般债券10382万元,其中第一批下达2000万元,已经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调整,第二批下达5220万元,第三批下达3162万元,安排计划如下:

(1)县住建局5个项目2900万元,分别是:达溪河灵台县城区过境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期(生态河堤)1300万元;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泉村)100万元;城区4条断头路防洪管网贯通工程项目600万元;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600万元;孙家沟防洪及市政管网贯通工程项目300万元。

(2)县交通局5个项目2472万元,分别是:雷新公路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工程500万元;S203朝那至梁原横渠段公路改建工程900万元;雷新公路改线段崖窑沟大桥灾后重建工程500万元;灵台县2024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产业路)工程200万元;灵台县平凉红牛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提升项目372万元。

(3)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个项目500万元,分别是:灵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循环利用及生态修复项目400万元;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100万元。

(4)县教育局3个项目1100万元,分别是:第一中学图书科技楼建设项目500万元;邵寨中心幼儿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园舍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300万元;灵台二中综合教学楼学术报告厅建设项目300万元。

(5)县民政局3个项目500万元,分别是:老年公寓改造提升项目150万元;灵台县独店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200万元;灵台县殡仪馆上山道路应急维修工程150万元。

(6)县煤电化工园煤电产业园南片区道路项目500万元。

(7)县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中心)2个项目240万元,分别是:灵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梯田项目180万元;灵台县高标准农田损毁维修项目60万元。

(8)百里镇达溪河西段(百里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85万元。

(9)独店镇张鳌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85万元。

(二)专项债券20620万元安排情况。省财政厅分三批下达专项债券额度20620万元,第一批下达专项债券额度12600万元,第二批下达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额度520万元,第三批下达专项债券额度7500万元,其中:本次安排新增专项债券项目20100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用于偿还存量隐性债务520万元,安排计划如下:

1.新增专项债券20100万元,安排计划如下:

(1)县水务局2个项目5000万元,分别是:坷台水厂改造扩建及新集水库至工业园区(电厂)段输水管道工程3400万元;污水处理厂至电厂段中水输水管道工程1600万元。

(2)县教育局城西幼儿园建设项目1600万元。

(3)县煤电化工园区管委会甘肃灵台现代包装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000万元。

(4)县住建局灵台县老城区供热、供水、排污等市政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7500万元。

2.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520万元。用于偿还存量隐性债务县发改局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贷款。

二、2024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新增政府债券安排计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47743万元调整为256125万元,调整增加838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调整增加1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增加35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调整增加18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整增加1735万元;农林水支出调整增加8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调整增加19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调整增加6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35606万元调整为56226万元,调整增加2062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的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增加20620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和各项政策性支出及未列入预算的其他不可预见支出引起的支出增减变化本次暂不作调整,年底根据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下达情况,统筹平衡后再报告。

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1.2024年债务还本本级财力安排追加1337万元。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债务还本资金13369万元,其中:申请再融资债券1203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还本1337万元。省财政厅实际下达我县再融资债券额度10695万元,需追加本级财力还本1337万元,计划使用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1337万元。

2.政府隐性债务还本调剂安排377万元。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1800万元,已落实到项目1423万元,县财政通过压减其他一般性支出377万元安排提前偿还县发改局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贷款,确保完成全年债务化解任务。

3.盘活存量资金情况。截止9月底,全县共收回盘活存量资金957万元,其中收回指标278万元,盘活存量收回资金679万元。

由于我县财政收入规模小,转移支付增量有限,乡村振兴、交通领域、“六大”产业链等重点工作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财力缺口巨大,库款保障压力不断加大,各类矛盾不断聚集,财政运行风险剧增。下一步,县财政局将持续加大组织收入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决防范风险隐患,全力保障重点领域,努力推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同时,严格按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债券资金安排情况和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情况,督促债券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依法依规使用债券资金,极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灵台县2024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表

   2.灵台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

   3.灵台县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表

   4.灵台县2024专项债券专项债券用于偿还存量隐性债务安排表

   5.灵台县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