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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6-08-25 | 发布日期: | 2026-08-25 |
| 发布机构: | 灵台县财政局 | ||
灵台县202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6年8月21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一、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202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56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1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6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5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7798万元。以上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数以下统称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截至6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09万元,占预算的60.8%,较上年同期增收1474万元,增长12.5%;大口径财政收入29435万元,占预算的66.1%,较上年同期增收3646万元,增长14.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情况:税收收入10529万元,占预算的63.8%,较上年同期增收3183万元,增长43.3%,其中:增值税3370万元,占预算的51.1%,较上年同期增收503万元,增长17.5%;企业所得税742万元,占预算的67.5%,较上年同期增收411万元,增长1.2倍;个人所得税660万元,占预算的146.7%,较上年同期增收434万元,增长1.9倍;资源税1803万元,占预算的57.6%,较上年同期增收495万元,增长37.8%;城市维护建设税468万元,占预算的62.4%,较上年同期增收55万元,增长13.3%;房产税1418万元,占预算的115.3%,较上年同期增收535万元,增长60.6%;印花税204万元,占预算的68%,较上年同期增收42万元,增长25.9%;城镇土地使用税157万元,占预算的60.4%,较上年同期减收22万元,下降12.3%;土地增值税313万元,占预算的94.8%,较上年同期增收108万元,增长52.7%;车船税322万元,占预算的53.7%,较上年同期增收8万元,增长2.5%;耕地占用税200万元,占预算的44.4%,较上年同期增收179万元,增长8.5倍;契税839万元,占预算的64.5%,较上年同期增收406万元,增长93.8%;环境保护税33万元,占预算的330%,较上年同期增收29万元,增长7.3倍。非税收入2780万元,占预算的51.6%,较上年同期减收1709万元,下降38.1%,其中:专项收入465万元,占预算的18.6%,较上年同期减收26万元,下降5.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9万元,占预算的19.8%,较上年同期减收210万元,下降44.8%;罚没收入671万元,占预算的64.8%,较上年同期增收98万元,增长17.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09万元,占预算的278.5%,较上年同期减收1199万元,下降47.8%;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6万元,占预算的95%,较上年同期增收3万元,增长4.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征管部门情况:税务部门完成11212万元,占预算的62.1%,较上年同期增收1248万元,增长12.5%;财政部门完成2097万元,占预算的54.6%,较上年同期增收226万元,增长12.1%。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截至6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633万元,占预算的50.9%,较上年同期多支5544万元,增长4.3%。
支出分类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80万元,占预算的64.5%,较上年同期多支1134万元,增长10.2%;国防支出14万元,占预算的21.5%,较上年同期少支86万元,下降86%;公共安全支出5079万元,占预算的64.7%,较上年同期多支567万元,增长12.6%;教育支出26933万元,占预算的58.5%,较上年同期少支1435万元,下降5.1%;科学技术支出937万元,占预算的61.4%,较上年同期多支532万元,增长1.3倍;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90万元,占预算的54.1%,较上年同期多支266万元,增长1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65万元,占预算的45.6%,较上年同期多支870万元,增长4.8%;卫生健康支出10993万元,占预算的56.8%,较上年同期多支1577万元,增长16.7%;节能环保支出4390万元,占预算的40%,较上年同期多支1796万元,增长69.2%;城乡社区支出4899万元,占预算的40.3%,较上年同期多支730万元,增长17.5%;农林水支出34016万元,占预算的60.6%,较上年同期多支2301万元,增长7.3%;交通运输支出1955万元,占预算的28.7%,较上年同期多支104万元,增长5.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8万元,占预算的131%,较上年同期少支327万元,下降68.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1万元,占预算的47.9%,较上年同期多支46万元,增长36.8%;金融支出34万元,占预算的70.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33万元,占预算的40.4%,较上年同期多支136万元,增长22.8%;住房保障支出5724万元,占预算的62.8%,较上年同期多支950万元,增长19.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75万元,占预算的50.7%,较上年同期多支273万元,增长2.7倍;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24万元,占预算的111.6%,较上年同期少支4020万元,下降47.1%;债务付息支出1265万元,占预算的46.9%,较上年同期多支88万元,增长7.5%;其他支出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截至6月底,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322万元,占预算的31.1%,较上年同期增收10812万元,增长7.2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173万元,占预算的35.4%,较上年同期增收10236万元,增长10.9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70万元,占预算的180.8%,较上年同期增收397万元,增长5.4倍;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79万元,占预算的8.9%,较上年同期增收205万元,增长43.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截至6月底,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965万元,占预算的51.1%,较上年同期多支13611万元,增长83.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857万元,占预算的33.3%,较上年同期多支1546万元,增长66.9%;超长期国债安排的城乡社区支出4612万元,占预算的94.9%,较上年同期少支2697万元,下降36.9%;超长期国债安排的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54万元,较上年同期少支8万元,下降2.2%;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支出134万元,占预算的21.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35万元,占预算的47.1%,较上年同期多支80万元,增长14.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248万元,占预算的51.5%,较上年同期多支14191万元,增长4.6倍;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125万元,占预算的49.6%,较上年同期多支365万元,增长13.2%。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截至6月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019万元,占预算的46%,较上年同期增收1488万元,增长9%,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9523万元,占预算的47.5%,较上年同期增收847万元,增长9.8%;财政补贴收入7753万元,占预算的45.1%,较上年同期增收569万元,增长7.9%。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截至6月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040万元,占预算的53%,较上年同期多支2057万元,增长11.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1309万元,占预算的49.4%,较上年同期多支1985万元,增长2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731万元,占预算的58.6%,较上年同期多支72万元,增长0.8%。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截至6月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支出。
2026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县“六大行动”、“三大园区”、“三个产业高地”和“三个补短板攻坚战”总体部署,严格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统筹抓收入、保支出、促改革、强监督、防风险各项工作,上半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平稳有序,财政运行总体稳健向好。
一是聚力开源聚财,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面落实“大抓税源”部署要求,聚焦煤电能源、产业升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统筹推进税源培育、征管提质、欠税清缴等重点工作,突出煤电化首位产业强基,注重项目投资拉动、招商引税扩容、强化征管提质、优化服务挖潜等方面协同发力,持续推动税源强基、扩容、提质,全县财政收入呈现量质双增、税源结构持续优化良好态势,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09万元,超序时进度10.8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2.5%,位列全市第二。精准对接中央、省级政策投资导向,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横向联动、靶向谋划项目、主动汇报争取,全力拓宽上级资金来源渠道。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2390万元,其他行业专项资金74261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资金30489万元,各类政策性补助资金43772万元),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5591万元,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7427万元,争取一般债券资金7153万元,有效弥补财政收支缺口,缓解重点项目建设、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压力。
二是聚力民生兜底,增进群众民生福祉质感。坚持“三保”优先、民生为要,持续夯实基层兜底保障。始终把“三保”支出放在首位,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退休金发放及时,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民生支出和基层运转保障有力,上半年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50多类惠民资金共计17495万元。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做好民生保障的部署要求,围绕改善办学条件营养膳食等安排教育资金4424万元;围绕“三微六位”安排城市更新方面资金1117万元;围绕医共体改革安排改善医疗条件方面资金788万元;围绕基层治理“九大工程”安排资金9512万元;围绕“进查解”活动拨付土地征收等补偿资金8615万元。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633万元,同比增长4.3%,位列全市第三,其中民生类支出114964万元,占比84.8%,财政支出靠前发力,保障民生导向鲜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持续增强。
三是聚力服务大局,赋能重点产业提质发展。全面落实财政科学管理试点要求,推进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工作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把宝贵的财政资源倾斜投向全县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统筹安排资金5591万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大规模设备更新。统筹各级帮扶资金16049万元,持续开展产业帮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资金3805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综合产能;筹措资金623万元支持县级粮食储备,保障粮食安全;统筹资金9042万元,全面完成200万元以下拖欠企业账款清零任务;统筹资金4110万元,全力保障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朝那罗家沟至新集至方堤口公路改建、城乡垃圾填埋场改造、皇甫街北端拆除改建等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统筹资金6944万元,全力保障唐家河煤矿、安家庄煤矿、南川煤炭综合利用产业园及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中台镇水泉村至蒲窝镇郑家洼村道路改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土地征收、社保缴存,为项目顺利开工提供财政支持。
四是聚力财政改革,推动财政治理提质增效。稳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财政管理效能大步提升。坚持从源头优化资金配置结构,全面构建支出标准体系,按照轻重缓急动态排序,实行刚性支出应保尽保、低效支出应压尽压。全面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流程应用,打通项目储备、预算编制、指标下达、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绩效管理、财会监督、会计核算、决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全业务链条,实现资金从申报到清算闭环溯源管理,财政治理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全面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规范动态预警管理,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测、事后处置全流程闭环监测机制,常态化做好银行账户监管,持续提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规范化水平,不断筑牢财政业务风险防线。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控,上半年评审项目106个,送审资金18621万元,审减资金777万元,审减率4.2%。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三查三审”工作机制,上半年累计审核全县分散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26个、框架协议采购备案398个,完成采购3133.7万元,节约资金497.9万元,资金节约率6.8%。扎实开展招投标领域系统整治,促进政府采购更加规范、高效运行。
五是聚力绩效管理,持续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全链条抓实绩效管理,持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健全统筹联动绩效管理责任体系,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有效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规范推进。创新推行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融合机制,上半年开展13个事前评估、7个常规预算评审及3个融合试点项目,累计审减各类不合理资金778.2万元,从源头压减低效支出。规范绩效目标源头管控,上半年完成3420个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审核,探索应用AI绩效管理智能工具等数字化手段,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扎实做好2025年度绩效自评及复核整改工作,全面完成2025年度84个转移支付项目、254个部门整体支出、5932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融业运行质效稳步提升,银行贷款余额83.1亿元、存款余额139.2亿元,两项指标同比分别增长2.8%、9.4%;各类保费收入7317.9万元,同比增长3.8%;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完成12119.1万元,同比增长23%。上半年全市财政重点工作评价中,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工作成效、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政府债券支出进度、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综合优化提升率、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五项核心指标均位列全市第一。
六是聚力风险防控,筑牢财政运行安全屏障。从严抓实财会监督,织密织牢财政运行风险防控防线。全面启动实施2026-2028年财会监督三年全覆盖暨质效大提升行动,统筹开展财经纪律重大案件查处、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检查、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惠民惠农资金专项整治等系列监督行动,构建“五元一体、协同联动”常态化监督格局。组织全县预算单位开展财务风险自查自纠,落实县级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内审工作责任,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巡察、审计反馈财务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健全内控管控机制。通过年初预算安排、盘活财政存量、强化土地出让收入收支管理、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支持等方式,竭尽全力筹措资金清偿拖欠企业账款和化解到期政府债务,切实防范风险。
附件:主要名词解释
主要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 税收收入: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7. 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8. 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10. 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1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项目。
13. 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包括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的总和。
14.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15.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16. 财会监督: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明确,财政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
17. 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政府调控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按照预算法规定,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均衡地区间财力配置,保障地方日常运转和加快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引导地方干事创业,重点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的有效落实。目前,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暂列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保障地方落实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所需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