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

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注重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强监管,有力服务灵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法定主动公开方面。聚焦全县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95条。其中,发布县政府及办公室制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6件;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9条、专题会议及重要工作部署信息21条;转载发布中央省市及本县重要政策解读信息205条;通过“热点回应”“民意征集”等互动栏目,及时发布民生关切信息23条,公开意见征集及反馈类信息121条,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持续优化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加强申请前的咨询服务与指引。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结,无结转下年度办理事项。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府信息特别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制定、公开、清理程序。全年未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废止失效文件2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6件。动态更新并集中公开规范性文件文本及有效性状态。编制实施《灵台县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5年版)》,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公开平台运行方面。协同县大数据中心持续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日常运维与内容保障,不断优化信息公开专栏功能,指导各相关单位持续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与可及性。同时,指导并协调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及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对已建成的政务公开专区开展规范提升,指导完善便民服务设施,畅通基层政务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统筹协调职责,协助完善全县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并按程序组织实施日常监测、专项督查与定期通报。针对各单位在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分类指导与跟踪督办,推动整改落实。通过强化业务培训、案例指导与结果反馈,助力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整体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精准化指导有待加强。面对不同单位的特点和需求,分类指导与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尚需提升。二是常态化监督机制有待完善。日常巡查、督查的频次和深度不足,问题发现与整改闭环管理仍需强化;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持续提升。政策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解读不够深入透彻。

2026年,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强化精准化指导。深化对新条例、新要求的研究解读,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的特点,制定更具体的操作指引,开展“点对点”式业务辅导,提升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优化常态化监督。建立健全“定期巡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完善问题发现、反馈、整改、复核的闭环管理流程。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其更紧密地与考核评价挂钩,切实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是深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实效。紧密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民生热点,丰富解读形式,运用图文、问答、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解读,增强针对性和可读性,提升政策到达率和理解度。完善政策文件规范发布、民意征集、反馈采纳的联动机制,提升民意征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