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单位提出长庆桥至王家沟铁路专用线项目临时占用草原申请,由于申请人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的规定,现将申请人提出的长庆桥至王家沟铁路专用线项目拟临时占用草原的情况公示如下:
使用草原申请人名称: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长庆桥至王家沟铁路专用线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新建全长51公里铁路,设车站4座,新建茜家沟、许家沟、王家沟中间站3座,西平铁路长庆桥站为接轨站。
批准单位名称: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交运〔2023〕692号)
拟使用草原面积:长庆桥至王家沟铁路专用线项目拟临时占用草原13.2440公顷(折合42.5610亩)。其中,拟临时占用独店镇林王村2.8692公顷、马家塄村0.1527公顷、秋射村0.9724公顷、崖窑村9.2027公顷,中台镇东王沟村0.0326公顷、康家沟村0.0144公顷。
拟使用草原情况:草原类型为温性草原,地类为其他草地,草原权属为村集体使用。
拟使用草原用途:施工便道、办公区、弃渣场等。
公示提示:本公示起止日期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草原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期间向灵台县林草中心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0933-3621591。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单位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占用草原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林草中心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