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单位提出长庆桥至王家沟铁路专用线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长庆桥至王家沟铁路专用线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庆桥至王家沟铁路专用线项目
二、建设单位: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三、批准单位: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基础函〔2025〕28号)
四、使用林地位置:长庆桥至王家沟铁路专用线项目拟使用的林地位于独店镇林王村、马家塄村、秋射村、崖窑村,中台镇东王沟村、康家沟村。
五、使用林地情况
1.使用林地面积:合计4.4136公顷。
2.林地权属:拟临时使用集体林地4.4136公顷,其中独店镇林王村1.6139公顷、马家塄村0.9135公顷、秋射村0.3145公顷、崖窑村1.4542公顷,中台镇东王沟村0.1079公顷、康家沟村0.0096公顷。
3.使用林地地类:拟临时使用乔木林地2.4496公顷,疏林地1.9640公顷。
4.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拟临时使用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1.2787公顷,地方公益林地3.1349公顷。
5.林地保护等级:拟临时使用 II 级保护林地1.2787公顷,Ⅲ级保护林地3.1349公顷。
6.使用林地类型:拟临时使用防护林林地2.4496公顷,其他林地1.9640公顷。
7.使用林地起源:拟临时使用人工林4.4136公顷。
六、使用林地用途:办公区、施工便道、弃渣场、拌合站等。
公示提示:本公示起止日期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林地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示期间向灵台县林草中心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0933-3621591。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单位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林草中心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