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文号: | 灵农领办函〔2023〕3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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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机构: | 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灵台县“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标准(2023-2025)征求意见稿》转发贵单位,请根据征求意见稿对涉及贵单位的相关内容提出修改意见,以便我局更好的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修改意见于11月3日前书面反馈至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股。(扫描件电子版发至QQ:540059507)
联系人:李亚林
联系电话:0933-5933261
附件:灵台县“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标准(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xls
中共灵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