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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机构: | 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工作,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甘肃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平凉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框架及内容
《灵台县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及风险防范实施细则》分为总则、管理审批、规范管理、分级审批、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风险防范、合同管理、纠纷调处、附则,共8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是管理审批。主要明确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要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原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实行属地管理。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防范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等具体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经营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耕地用途管制要求,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合法性审查,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负责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等工作。
第三部分是规范管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应遵循的原则、主体资格应该具备的条件及土地流转相关事宜。
第四部分是分级审批、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主要明确了分级审批的具体内容;审批部门应当履行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的主要程序;按照分级审批规定提出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审批应遵循的程序等。
第五部分是风险防范。主要明确了风险防范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第六部分是合同管理。主要明确了合同管理的细节,及相关事宜。
第七部分是纠纷调处。主要明确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实行属地管理。
第八部分是附则。主要明确了本实施细则的有效期及解释说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