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  县长解读
索引号: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6-18 发布日期: 2025-06-18
发布机构: 灵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副县长高军解读《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根据《甘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供销〔2025〕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框架及内容

《2025年灵台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内容、实施流程、保障措施,共5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2025年中央和省市县委一号文件精神。

第二部分为目标任务。在全县范围内选取服务基础好、服务能力强、管理运作规范的8个乡镇,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绩效任务面积2.5万亩,其中,丘陵山地1万亩。

第三部分为实施内容。

1.补助范围。2.补助标准。3.补助方式。4.质量标准。

第四部分实施流程

1.确定服务主体。2.签订服务合同。3.提供作业服务。

4.及时核实抽查。5.组织项目验收。6.兑付补助资金。

7.开展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2.明确责任分工。3.做好宣传服务。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